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全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结合我市市属企业实际和发展需要,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宁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1月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13场),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管理办法》共6章40条,包括总则、核定标准、核定程序、监督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 《管理办法》与以往相比,首次明确主责概念,将企业的战略定位、核心功能、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归纳为企业主责,根据主责确定主业、拟培育主业。按照“从严管理”总基调,细化明确违规的4种情形和处理方式,按管理权限和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创新提出配套管理、分层管理、周期管理和分类管理的管理体系,形成管理闭环。配套使用的主业名称、主业目录、企业名录和特别项目任务清单,可以形成“产业链发展”和“企业定位管理”的有机结合,将企业产权关系和管理关系归集到产业链中,以便于主业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管理办法》印发之后,市国资委将严格履行市属企业的主责主业监管责任,全力推动市属企业深耕主责主业,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来源:济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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